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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山西大学关于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工作制度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09-09-07

       我校现有离退休的老同志近900名。这些老同志曾在学校的教学、科研、党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部门的工作岗上为学校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为了让老同志安度晚年生活,尽享天伦之乐,心情舒畅,延年益寿,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党委对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工作要实行全面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把老干部生活待遇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老有所养工作方略,每年、 每月、定期给老同志发放离退休金,保证准确无误。(此项工作由人事处、计财处和老干部处共同负责)

3.涉及到老同志的离退休金增加时,人事处和分管领导做好传达和解释工作,老干部处要给予配合与协助。

4.坚持老有所医工作方略,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按中央有关政策之规定,坚持定期实报实销制度。对特殊病号、特殊病情,应保证积极的治疗,医疗费用不应封顶。(此项工作由校医院负责,老干部处协助)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每年要为离休干部全面体检一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两年或三年为退休人员体检一次。(此项工作由校医院负责,老干部处协助)

6.每年的教师节、元旦春节,学校要根据财力情况,拿出相应的资金让老同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此项工作由人事处、计财处共同负责,老干部处协助)

7.老干部需要去省级各医院看病就诊、住院治疗,或去访亲探友时,应按规定和要求派车接送。老干部生病住院期间,坚持探望和慰问制度。(此项工作由老干部处负责)

8. 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如特需费、活动费等要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老干部处和计财处共同负责)

9.退休干部的活动费,一般情况要满足于活动之用,但要适量控制、挤出资金为退休干部搞福利之用。(此项工作由老干部处负责)

10.关于退休工人的待遇问题,鉴于工人无任何活动经费来源的情况,在为退休干部搞福利时,需向学校申请退休工人专项资金后,可与退休干部同等对待。(此项工作由老干部处负责)

11.学校为在职教职工搞福利和分配住房时,要把离退休的老同志考虑在内。(此项工作由人事处、后勤管理处、校工会共同负责,老干部处协助)

12.校内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财力情况,要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为本单位的老同志发慰问金、搞福利等活动,和老同志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03年3月